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今日开审 董事长陈相贵等人组织领导传销团队
非法经营额为12.7亿元 涉嫌非法经营罪
本报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令人关注的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今日上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为涉及的证据繁杂,案件预计审理两天。2007年8月22日,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案发,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因涉嫌非法经营等罪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拘留,后转逮捕。 2008年4月2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等罪名将陈、刘二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008年9月22日,包头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背景新闻
“万里大造林”原是传销网
“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今天投入2.66万元,8年后回报18万”。
听信这些诱人的承诺,全国有3万多名群众带着对财富的期盼,把自己的积蓄甚至是借款投入到了万里大造林公司。
从2004年开始,这样的广告铺天盖地,引得无数人投入资金,后来发现是一个传销骗局。
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02年8月,被告人陈相贵成立了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从2004年1月起,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又相继成立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
陈相贵、刘艳英以万里大造林系列公司为依托,在内蒙古、辽宁、山东等地通过承包或租赁的方式,大量取得土地使用权,自行种植杨树或者直接购进林地。
同时,陈相贵、刘艳英策划、组织领导被告人陈奇、吴国庆、陈井刚、陈晶、黄迎利等人在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北京等十二个省、市、自治区积极组织、建立、发展传销网络和传销团队。
他们还通过媒体广告、散发传单、集会宣讲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
从2002年到2007年,被告人陈相贵、刘艳英组织领导的传销团队共销售林地438447亩和林木117361株,非法经营额为12.7亿元。 文/《法制日报》
涉案人物
陈相贵曾是“功勋人物”
陈相贵,曾用名陈新福,1964年6月4日出生,黑龙江人,高中文化,为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相贵曾在2004年成为“中国改革十大新闻人物”。
2005年7月,他所领导的企业被评为“中国造林行业用户满意第一品牌”,同年9月,陈相贵又被评为“共和国经济建设功勋人物”。
陈相贵还在电视连续剧《刘老根2》和《圣水湖畔》中扮演“马书记”和“陈书记”。
陈相贵(资料图片)
何庆魁受“牵连”
2008年4月,何庆魁被指涉嫌虚假代言“万里大造林”,并非法获利600万元。
之后,尽管何庆魁声称自己是无辜的,但是仍然表示尊重警方的判定,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承诺两月之内还清488万元的非法获利。
文/《法制日报》、《时代商报》
(责任编辑:rongzhou)